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蓝盒玩具厂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乔廖(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686561号“INFANTIN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9713532号“INFANT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共存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引证商标权利…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玖瑞德康复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光大正信(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362252号“玖瑞德 OREHS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由中文“玖瑞德”、英文“OREHSA”及图形组合构成,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4804705号“普逸 AIMC及图”商标文字构成不同,整体…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杨森 委托代理人:北京明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186762号“寿世保源”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与商标局引证的第6123349号“寿世保元SHOU SHI BAO YUA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6490436号“寿世保元及图”商标(以下称引…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北京米雪儿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昊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23567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936589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申请人长期使用已有一定知名度,且申请商标常与申请人文字商标一起使用,不会造…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蓝盒玩具厂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乔廖(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686567号“INFANTIN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截至本案审理时,商标局引证的第8814833号“英梵蒂诺 infantino及图”商标已因三年停止使用被撤销(见第1572期《商标撤销公告》),其不再构成在先商…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北京米雪儿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昊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236032号“指尖珠宝”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5782351号“指间派”商标文字构成不同,整体含义亦有所区分,同时使用在类似商品上,不易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未构成使…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厦门艾尔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技细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06586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354808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国际注册第1057220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应予初…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北京味珍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方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641585号“好水喝出健康来”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具有显著性,申请人请求核准本案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好水喝出健康来”为广告用语,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不能起到区分商…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北京味珍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方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641584号“好水喝出健康来”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具有显著性,申请人请求核准本案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好水喝出健康来”为广告用语,使用在指定服务上,不能起到区分服…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林春来 委托代理人:中技细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297494号“莲影 LIAN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商标局引证的第3666520号“LICANY”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属无效商标,因此,其已不能成为申请商标在先注册障碍。 鉴于上述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李华 委托代理人:中技细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058580号“伊普”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8139947号“伊尔普”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应予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申请商标实际使用图片复印件作为证据。 我委…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株式会社 委托代理人:艾彼博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703140号“DMtub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1758212号“DM”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9826640号“DM REFLECTIVE MATERI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曹雪芹文化产业发展(中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倍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9319358号“红楼梦”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已对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4853823号“DREAM OF THE RED CHAMBE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5103575号“红楼夢…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株式会社 委托代理人:艾彼博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703144号“DMtub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6423847号“D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7239895号“DM REFLECTIVE MATERI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北京和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技细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14305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8408279号“千人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申请人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申请商标应予初步审定。 我委认…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北京和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技细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14304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554720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申请人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申请商标应予初步审定。 我委认为,申…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北京和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技细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14307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607345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210498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9739275号“联康创投及图”商标…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004426号“ARK公园”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4705864号“方舟ARK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二、申请商标经申请人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株式会社 委托代理人:艾彼博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703145号“DMfi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3795146号“dmfit”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共存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具有显著…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7-11-17 00:00:00
申请人:固瑞克高压设备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8048199号“HIP”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商标局引证的第5235681号“赫比 HIP”商标经商标局商标撤三字[2017]第W010993号决定在锻炼身体器械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因此,申请商标指…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