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8-01-08 00:00:00
申请人:广州互乐计算机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450051号“艾茸”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并不会使消费者对服务的内容特点产生误认,并已经与申请人建立起了紧密联系。申请商标的注册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综…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8 00:00:00
申请人:黄伟毫 委托代理人:广东国赢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469367号“宏宸”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宏宸”与商标局部分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10659679号“宏晨”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0679803号“宏晨”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字形、含义等方面区别明显,未…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8 00:00:00
申请人:格亮有限责任公司(原申请人:格亮公司) 委托代理人:贝克麦坚时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原申请人因第16484899号“GLAMGLOW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原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申请人独创,具有极强的显著性,能够与其他商标相区别。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0276441号“GLAM S…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8 00:00:00
申请人:克里弗顿学院 委托代理人:乔廖(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171819号“CLIFTON COLLEG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030145号“CLIFT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文字组成、内涵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未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8 00:00:00
申请人:北京派特博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229938号“派特”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6886670号“派尔特医疗”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在市场上共存,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申请人在第10类商品上已在…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8 00:00:00
申请人:上海荷瑞会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技细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430172号“ECOTECH”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7668803号“ECO LIFE GOOD WHEN ITS GREE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768…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8 00:00:00
申请人:北京派特博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229937号“派特生物”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6886670号“派尔特医疗”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在市场上共存,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申请人在第10类商品上…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8 00:00:00
申请人:意大利巴利路国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裕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479391号“巴利路”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在先注册有“巴利路BALILU”商标,申请商标是对申请人在先商标权利的延续,其与商标局部分驳回决定所引证的国际注册第594920号“巴利BALLY及图”商…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8 00:00:00
申请人:诺瓦专业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127015号“金威航空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409581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145123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相比较,其在构成要素、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区…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8 00:00:00
申请人:诺瓦专业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127017号“金威航空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4087215号“金威Kingway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使用多年,已具备…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8 00:00:00
申请人:菱志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山市力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东莞市深菱冷却设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东莞市凯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7年02月23日对第6517735号“菱電”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8 00:00:00
申请人:浙江鸵鸟足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裕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510704号“鸵鸟足球EST2008 OSTRICH.F.C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8576290号“鸵鸟OSTRICH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88…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8 00:00:00
申请人:VOLKSWAGEN AKTIENGESELLSCHAFT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因国际注册第1091198J号“MODPA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646518号“MOPA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所有人菲亚特克莱斯勒美国有限公司(FAC US LLC)出具同意书…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8 00:00:00
申请人:阿塔卡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13769568号“ACT Gree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申请人独创,具有极强的显著性,能够与其他商标相区别。商标局引证的第7329375号“特力屋Green绿緻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已出具共存…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7 00:00:00
申请人:中民华企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华冠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036745号“中民华企”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5724932号“中民”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7 00:00:00
申请人:山东山工油品燃料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瑞鑫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因第21063116号“卡特山工”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部分驳回决定申请人已对商标局引证的第6777451号“卡特山工”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提出撤三申请。申请人“卡特山工”商标于2005年…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7 00:00:00
申请人:思必瑞特脊椎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长江(北京)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835152号“Spirit Scientific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3724756号“思必瑞特Spirit SPIRIT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不构成类似服务上的…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7 00:00:00
申请人:王成 委托代理人:北京德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05761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5852828号“WJFU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构图、外观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7 00:00:00
申请人:深圳市聚一金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英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159553号“聚壹”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4694260号“聚一阁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18-01-07 00:00:00
申请人:王成 委托代理人:北京德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05775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5795935号图形商标、第20671466号图形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在构图、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