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1642532号“天荣TIANRONG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天荣TIANRONG及图 21642532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扬州天荣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贵都商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642532号“天荣TIANRO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2950509号“REPONT”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642532号“天荣TIANRONG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天荣TIANRONG及图 21642532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扬州天荣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贵都商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642532号“天荣TIANRO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2950509号“REPONT”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547356号“NATIONAL PRO”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NATIONAL PRO 21547356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陈致颖 委托代理人:东莞市安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47356号“NATIONAL PR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2022609号“NATION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设计含义、外形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未构成使用在同一…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547356号“NATIONAL PRO”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NATIONAL PRO 21547356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陈致颖 委托代理人:东莞市安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47356号“NATIONAL PR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2022609号“NATION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设计含义、外形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未构成使用在同一…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546965号“NATIONAL PRO”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NATIONAL PRO 21546965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陈致颖 委托代理人:东莞市安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46965号“NATIONAL PR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2024331号“NATION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0527976号“NATIONAL”商标(以…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546965号“NATIONAL PRO”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NATIONAL PRO 21546965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陈致颖 委托代理人:东莞市安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46965号“NATIONAL PR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2024331号“NATION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0527976号“NATIONAL”商标(以…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547423号“NATIONAL PRO”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NATIONAL PRO 21547423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陈致颖 委托代理人:东莞市安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47423号“NATIONAL PR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993413号“NATION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国际注册第824377号“NATIONAL”商标…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547423号“NATIONAL PRO”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NATIONAL PRO 21547423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陈致颖 委托代理人:东莞市安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47423号“NATIONAL PR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1993413号“NATION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国际注册第824377号“NATIONAL”商标…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588061号“标朗BIAOLANG”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标朗BIAOLANG 21588061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佳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88061号“标朗BIAOLANG”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21462300号“标郎”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字体、整体外观、呼叫等方面不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588061号“标朗BIAOLANG”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标朗BIAOLANG 21588061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佳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88061号“标朗BIAOLANG”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21462300号“标郎”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字体、整体外观、呼叫等方面不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724912号“天行者”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天行者 21724912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北京和德宇航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大铭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21724912号“天行者”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9654658号“天行者”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已不具有商标专用权。因此,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准予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724912号“天行者”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天行者 21724912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北京和德宇航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大铭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21724912号“天行者”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9654658号“天行者”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已不具有商标专用权。因此,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准予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531907号“A CREATIO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A CREATION及图 21531907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独创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惠州市三环诚捷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31907号“A CREATIO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4179637号“CAMELLA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共同使用在类似服务上不致引起消费者混淆。 依照《中华人民共…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531907号“A CREATIO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A CREATION及图 21531907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独创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惠州市三环诚捷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31907号“A CREATIO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4179637号“CAMELLA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共同使用在类似服务上不致引起消费者混淆。 依照《中华人民共…   查看全文>
关于第1225617号“玲珑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玲珑及图 1225617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上海嘉逸文化发展中心 委托代理人: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山东玲珑酒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诚联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225617号“玲珑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商标局商标撤三字[2017]第Y007260号决定,于2017年08月14日向我委申请复审。我委依法…   查看全文>
关于第1225617号“玲珑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玲珑及图 1225617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上海嘉逸文化发展中心 委托代理人: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山东玲珑酒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诚联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225617号“玲珑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商标局商标撤三字[2017]第Y007260号决定,于2017年08月14日向我委申请复审。我委依法…   查看全文>
关于第548266号“玲瓏”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玲瓏 548266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上海嘉逸文化发展中心 委托代理人: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山东玲珑酒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诚联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548266号“玲瓏”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商标局商标撤三字[2017]第Y007067号决定,于2017年08月14日向我委申请复审。我委依法受理后…   查看全文>
关于第548266号“玲瓏”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玲瓏 548266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上海嘉逸文化发展中心 委托代理人: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山东玲珑酒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诚联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548266号“玲瓏”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商标局商标撤三字[2017]第Y007067号决定,于2017年08月14日向我委申请复审。我委依法受理后…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436624号“燕子姐姐 SISTER SWALLOW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燕子姐姐 SISTER SWALLOW及图 21436624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詹爱燕 委托代理人: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36624号“燕子姐姐 SISTER SWALLOW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1148779号“燕子姐姐”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差别明显,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未构成近似商标。综…   查看全文>
关于第21436624号“燕子姐姐 SISTER SWALLOW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燕子姐姐 SISTER SWALLOW及图 21436624
发布于:2018-02-22 00:00:00
申请人:詹爱燕 委托代理人: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36624号“燕子姐姐 SISTER SWALLOW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1148779号“燕子姐姐”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差别明显,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未构成近似商标。综…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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