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福力仕新鲜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7126621号“ROBERT TIMM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3636236号“ROBERT TIMM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经我局无效宣告裁定予以无效宣告,至…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2368367号“天弓 虹 ART BEATS NATUR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827068号“天弓”商标、第53490910号图…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2368367号“天弓 虹 ART BEATS NATUR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827068号“天弓”商标、第53490910号图…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2134265号“复兴号”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956337号“复兴”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失效,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2134265号“复兴号”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956337号“复兴”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失效,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830494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890581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生物指纹门锁”商品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依法撤销。第78031427号…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830494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890581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生物指纹门锁”商品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依法撤销。第78031427号…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810104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8129323号第9类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1.计算机;2.智能手机”商品、第19367852号图形…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810104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8129323号第9类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1.计算机;2.智能手机”商品、第19367852号图形…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奥纯冠乳业(澳洲)私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7885075号“RIPPL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引证的1059542号商标、第11343642号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上述该决定现已生效,上述商标已不构…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奥纯冠乳业(澳洲)私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7885075号“RIPPL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引证的1059542号商标、第11343642号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上述该决定现已生效,上述商标已不构…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GENELEC OY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743878号第42类“GENELEC”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002097号商标、第49800414号商标(以下依次称引证商…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GENELEC OY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743878号第42类“GENELEC”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002097号商标、第49800414号商标(以下依次称引证商…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深圳市斯汉德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2507560号“斯汉德 sexhand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系申请人所独创,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的使用不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询,申请人发现已有类似…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深圳市斯汉德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2507560号“斯汉德 sexhand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系申请人所独创,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的使用不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询,申请人发现已有类似…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2129266号“复兴号”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956098号“复兴”商标、第11956515号“复兴”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失效,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2129266号“复兴号”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956098号“复兴”商标、第11956515号“复兴”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失效,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2123349号“复兴号”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956337号“复兴”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失效,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2123349号“复兴号”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956337号“复兴”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失效,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
查看全文>
发布于:2025-09-25 00:00:00
申请人:北京京西重工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1070772号“京西智行”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在先在第12类商品上已注册“京西”系列商标,申请商标系在先商标的延续性注册。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7965785号商标、第5…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