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广西好立美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九鼎嘉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45185号“墙立美”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8639028号“墙丽美”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申请人的使用已经具有了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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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浙江纽能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鼎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11464号“芭芭咔babaka”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0541865号“芭芭咔”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8636724号“背背佳babak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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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48471号“国民老公带回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申请人已对多个类别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阅文集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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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33684号“国民老公带回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申请人已对多个类别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阅文集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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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34316号“国民老公带回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申请人已对多个类别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阅文集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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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59739号“国民老公带回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申请人已对多个类别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阅文集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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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48011号“国民老公带回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申请人已对多个类别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阅文集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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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47885号“国民老公带回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申请人已对多个类别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阅文集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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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48839号“国民老公带回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申请人已对多个类别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阅文集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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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35509号“国民老公带回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申请人已对多个类别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阅文集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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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49404号“国民老公带回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申请人已对多个类别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阅文集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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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51011号“国民老公带回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申请人已对多个类别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阅文集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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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50280号“国民老公带回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申请人已对多个类别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阅文集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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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31573号“国民老公带回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申请人已对多个类别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阅文集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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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33685号“国民老公带回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申请人已对多个类别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阅文集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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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433017号“国民老公带回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申请商标具有一定显著性。申请人已对多个类别进行商标保护。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阅文集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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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山东圣意邦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635656号“阿胶王”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没有欺骗性,不存在误导公众的可能。申请商标没有直接表明服务的内容特点。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系无其他构成要素纯中文商标,其中“阿胶”是一种中药,用作商标直接表示了指定商品的原料成分等特点,且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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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山东圣意邦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635895号“阿胶王”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没有欺骗性,不存在误导公众的可能。申请商标没有直接表明服务的内容特点。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系无其他构成要素纯中文商标,其中“阿胶”是一种中药,用作商标直接表示了指定商品的原料成分等特点,且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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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山东圣意邦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635767号“阿胶王”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没有欺骗性,不存在误导公众的可能。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系无其他构成要素纯中文商标,作为商标使用在所报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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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25 00:00:00
申请人:山东圣意邦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636219号“鲁东阿牌阿胶”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作为一个整体,仅仅将其中的“东阿”单列出来,并不能体现该标识作为商标的特点。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系无其他构成要素纯中文商标,其中“东阿”为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已构成《商标法》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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