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拟废止《味精(L-麸酸钠)》等食品类标准

阅读:107679 2017-08-21 00:00:00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作者:王荣荣
概述
2017年7月24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检局”发布经标一组字第10610012140号公告,拟废止CNS297《味精(L-麸酸钠)》《冷冻苹果》《蜜饯》等12项食品类标准,征求意见日期为2017年10月5日前。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ieatpe.org.tw/upload/img-724155410-0001.pdf

2017年7月24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检局”发布经标一组字第10610012140号公告,拟废止CNS297《味精(L-麸酸钠)》《冷冻苹果》《蜜饯》等12项食品类标准,征求意见日期为2017年10月5日前。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ieatpe.org.tw/upload/img-724155410-0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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