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5671250号“碗宝 WANZHONGBAO”商标评审案件驳回通知书 碗宝 WANZHONGBAO 5671250

阅读:57672 2019-10-08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重庆绿珍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山西中广才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剑阁县东山米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8年11月26日对第5671250号“碗宝 WANZHONGBAO”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认为,申请人所述争议商标未及时变更注册人名义的主张不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及第四十五条中所规定…

  申请人:重庆绿珍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山西中广才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剑阁县东山米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8年11月26日对第5671250号“碗宝 WANZHONGBAO”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认为,申请人所述争议商标未及时变更注册人名义的主张不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及第四十五条中所规定的无效宣告的审理范围,申请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应予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和《商标评审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予以驳回。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10月08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5671250号“碗宝 WANZHONGBAO”商标评审案件驳回通知书 碗宝 WANZHONGBAO 5671250》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66348.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