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9912405号“嘉禾里”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嘉禾里 19912405

阅读:15325 2019-12-15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成都历博青铜器复仿制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3月21日对第19912405号“嘉禾里”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4347679号“嘉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78489号“嘉禾及图…

  申请人: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成都历博青铜器复仿制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3月21日对第19912405号“嘉禾里”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4347679号“嘉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78489号“嘉禾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构成使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极易使相关公众对争议商标指定商品的来源、属性、质量信誉等特点产生误认,造成市场混乱。争议商标不具有区分能力,不便于识别被申请人提供的商品来源。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申请人所获部分荣誉证明及认证证书材料;2.部分领导访问市场沱牌舍得及图的资料;3.申请人部分公益慈善方面的证明资料;4.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决定书。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6年5月10日申请注册,2017年6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果酒(含酒精)、蒸馏饮料、葡萄酒等商品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2.引证商标一、二均早于争议商标获准注册,分别核定使用在第33类酒、果酒(含酒精)、开胃酒等商品上,现为申请人所有的有效注册商标。

  3.至我局审理本案之时,被申请人名下有363枚商标,其中包括在第21、33等类别上的“西樵山”、“净月潭”、“岳麓书院”、“挥公堂”、“萧国春”、“永济渠”等商标。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佐佐证。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属于商标注册的总则性条款,我局将依据当事人的具体评审理由适用相应的实体条款加以审理。

  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标识。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果酒(含酒精)、蒸馏饮料、葡萄酒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酒、果酒(含酒精)、开胃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在上述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二若共同使用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争议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源自申请人,或与申请人存在某种特定联系,从而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情形涉及的是商标本身的文字、图形等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指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具有不良影响是指商标本身的图形、文字或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我局经审查认为,争议商标不属于上述条款所指的情形,申请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所提理由不成立。

  商标注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共的商业道德,不得以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据我局查明的事实3,被申请人除本案争议商标外,还申请注册了“西樵山”、“净月潭”、“岳麓书院”、“挥公堂”、“萧国春”、“永济渠”等多件商标,上述商标与知名景点或知名人物姓名相同,被申请人既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有使用商标的真实意图,也未能提供其商标的合理出处,其注册目的难谓正当。被申请人的恶意注册行为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商标注册及管理秩序,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综上,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9年12月15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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