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中卫世艺(北京)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余庆唐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20910837号“中卫世艺Zhongwei WorldAr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3月11日
申请人:中卫世艺(北京)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余庆唐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20910837号“中卫世艺Zhongwei WorldAr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