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COOK MEDICAL TECHNOLOGIES LLC
委托代理人: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国际注册第1283333号“FLOWFUSIO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6401404号“FLOWSI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已对引证商标提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请求暂缓审理本案。请求核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0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
经审理查明:至我委审理时,引证商标仍为有效在先注册商标。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FLOWFUSION”与引证商标“FLOWSION”字母组成、视觉效果相近,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类似,其在市场上并存使用,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10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