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海洋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因第20416372号“Ocean Music”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432938号商标、第4132939号商标均已失效,前述商标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