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1174732号“NEWCARA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NEWCARAT及图 21174732

阅读:114345 2018-04-10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广州新克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快又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因第21174732号“NEWCARA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4067635号“THE CARAT CLUB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专用期满未续展,已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 我委认为,引证商标…

  申请人:广州新克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快又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因第21174732号“NEWCARA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4067635号“THE CARAT CLUB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专用期满未续展,已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

  我委认为,引证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4月10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21174732号“NEWCARA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NEWCARAT及图 21174732》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57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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