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FUTBOL CLUB BARCELONA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因国际注册第1255243号“FCBOTIGA MEGASTOR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与体育俱乐部图像和识别标志有关的推销产品零售服务、借助计算机提供零售和批发自动化服务已被删减。据此,申请商标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