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QBE INSURANCE GROUP LIMITED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国际注册第1348479号“Made Possible QB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1211984号“QB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所有人为QBE保险集团有限公司(QBE INSURANCE GROUP LIMITED)即本案申请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为同一主体所有,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6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