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美景听听(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716713号“我们在世界等你”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为暗示性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具有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二、申请商标经过长期宣传和使用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三、已有其他与本案类似商标获准注册。因此,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商标宣传使用证据。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由文字“我们在世界等你”构成,为普通广告宣传用语,指定使用在“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计算机游戏软件”等全部复审商品上,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缺乏注册商标应具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之情形。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可注册性。
另,商标评审遵循个案审理原则,申请人所述在先核准注册的商标与本案情况不同,申请人所述其他商标注册事实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