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德司达染料经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因国际注册第1264990号“SUSTAINABLE TEXTILE SOLUTION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由字母组合“SUSTAINABLE TEXTILE SOLUTIONS”及图形组合而成,与商标局引证的第605464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506441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0326410号“浩赢盘网 PER MARKET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在构成要素、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别,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可予以区分,即使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与三个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亦不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41、42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