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梅花表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20357652号“TITON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351156号“TITONI及图”商标与申请商标为同一主体所有,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申请人:梅花表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因第20357652号“TITON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351156号“TITONI及图”商标与申请商标为同一主体所有,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