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开放动力基金会
委托代理人:思浦盛(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9791371号“Open POWER READ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国际注册第989655号“12647-READY”商标、第10392153号“IE4 READY EXCEEDS THE NORM”商标、第6432834号“READY”商标、第8275165号“DLP READY3D及图”商标、第14083543号“爱瑞特 AEROLITE及图”商标、第1131252号图形商标、第11864067号图形商标、第16005340号图形商标、第14877882号图形商标、国际注册第1212709号“READLY”商标、第7512264号“READY 2GO”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在文字构成、呼叫、外观、整体含义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