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深圳杰力拓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贵都商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783106号“YUETYOU”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4136089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期满未续展已失效,引证商标二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YUETYOU”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国际注册第767291号“Y MEGATEX MEATEKC”商标、第9112455号“科大立安及图”商标、第14634695号“2及图”商标、第15365318号“誉淼YUMIAO及图”商标、第12228803号“YUINFAN”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三、四、五、六)在主要识别部分、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不相近, 消费者不易产生混淆误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四、五、六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