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9913614号图形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图形 9913614

阅读:45852 2017-12-17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北京永安世达科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永新同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深圳市仙迪化妆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991361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商标局商标撤三字[2017]第Y001421号决定,于2017年03月01日向我委申请复审。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北京永安世达科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永新同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深圳市仙迪化妆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991361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商标局商标撤三字[2017]第Y001421号决定,于2017年03月01日向我委申请复审。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商标局决定认为,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其2013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2日期间在“浴液”等商品上的商标使用证据有效。复审商标予以维持。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未收到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没有机会对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不能作为有效证据证明复审商标使用的事实。据此,申请人请求依法撤销复审商标注册。

  被申请人在我委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委对商标局第9913614号图形商标注册三年连续停止使用案件进行阅卷。被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供的复审商标使用证据主要有:

  1、被申请人与深圳市伊贝事化妆品有限公司签订的经销协议书及对应发票原件;2、复审商品品牌化妆品的外包装图片打印件。

  我委已将被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供的上述证据副本寄送申请人进行了质证,申请人质证补充的主要理由为: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在2013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2日期间真实有效的使用。申请人请求商评委对本案进行进一步的口头审理。据此,申请人请求依法撤销复审商标注册。

  经审理查明:复审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1年8月31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类“浴液”等商品上,商标局于2012年11月7日核准其注册。该项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本案中,复审商标获准注册日期早于2014年5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体问题应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仍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

  关于申请人公开评审的请求,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就自己的主张提交了书面理由和证据,也就对方陈述事实与所提交证据发表了意见,通过以上法律程序,本案争议事实基本已查明,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商标评审规则》第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委对本案进行书面审理。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复审商标是否在2013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2日期间在其核定使用的“浴液”等商品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商标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被申请人在注册三年连续停止使用案件中提供的证据1为经销协议及发票,该证据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再结合证据2可知,复审商标图形使用在商品之上。因此可以认定被申请人在2013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2日期间在“化妆品”商品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有效的商业使用。复审商标指定使用的“浴液;香波”商品与“化妆品”商品属于类似商品。因此,综合考虑在案证据,我委可以认定被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内在“浴液;香波;化妆品”商品上对复审商标进了真实的商业使用。被申请人并未提供复审商标在“清洁制剂;抛光制剂;研磨材料;香精油;牙膏;洗衣剂;芬芳袋(干花瓣与香料的混合物)”商品上使用的证据材料,因此我委不能认定被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内在上述商品上对复审商标进了真实的商业使用。

  依照修改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浴液;香波;化妆品”商品上予以维持,在其余商品上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上述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2月17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9913614号图形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图形 9913614》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31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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