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6779895号“富利来”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富利来 36779895

阅读:82421 2026-03-20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李苗苗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灏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东莞市胜顺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5]第0000117476号《关于第36779895号“富利来”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5)京73行初1649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李苗苗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灏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东莞市胜顺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5]第0000117476号《关于第36779895号“富利来”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5)京73行初1649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京行终951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认为,行政阶段,原告向被告提交以下主要证据:1.复审商标档案;2.拼多多店铺截图;3.2022-2023年以来的“富利来”管类产品销售单、合同、采购订单及发票;4.“富利来”产品及产品包装、店铺门头的照片;5.荣誉证书等。诉讼阶段,原告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1.商标授权书及营业证照;2.商标许可授权、营业执照;3.商标许可协议、公司注册证明书;4.时间戳认证证书及页面截图;5.微信沟通记录时间戳认认证及页面截图;6.诉争商标被授权方与产品购买方微信沟通记录时间戳认证证书及页面截图;7.拼多多网店时间戳认认证证书及页面截图;8.抖音号时间戳认证证书及页面截图等。

  根据原告在诉讼中补充提交的证据可知,原告在2020年12月1日授权东莞市长安奋立来五金商行使用诉争商标“富利来”。原告提交的时间戳认证证书可以证明,东莞市长安奋立来五金商行的经营者卢耿喜在指定使用期间通过微信委托案外人昌乐县永利塑料制品厂等生产“富利来”品牌软管,且在指定使用期间通过微信销售“富利来”品牌软管,相关销售单显示诉争商标“富利来”,使用的商品为抗扭曲钩编管、网管等,虽无相应发票予以佐证,但是本院认为东莞市长安奋立来五金商行系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中不开发票并不违反商业习惯。此外,原告补充提交的拼多多网店、抖音号等时间戳认证材料亦显示诉争商标“富利来”,且部分商品宣传页面的创建时间亦显示在指定期间内。同时,东莞市长安奋立来五金商行经营的“富利来”系列产品被相关部门评为中国塑胶行业驰名品牌,有效时间为2020年10月-2022年10月。因此,综合来看,原告提交的在案证据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证明原告在指定期间内对诉争商标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

  我局经审理查明:复审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9年3月12日向我局申请注册,于2020年9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7类“非金属软管”等商品上,现为有效的注册商标。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认为,鉴于本案系由原撤销申请人提出复审,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在指定期间内,复审商标是否在核定使用的“1.管道用非金属接头;2.浇水软管;3.非金属软管;4.纺织材料制软管”部分核定使用商品(复审商品)上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本案中,被申请人在诉讼阶段和行政阶段提交的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复审商标在“非金属软管”商品上进行了有效使用。鉴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管道用非金属接头”等其余复审商品与“非金属软管”商品属于类似商品,复审商标在上述类似商品上亦予以维持。综上,被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进行了有效使用。

  依照《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1.管道用非金属接头;2.浇水软管;3.非金属软管;4.纺织材料制软管”商品上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3月20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36779895号“富利来”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富利来 36779895》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236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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