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家庭票房公司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谢水香
申请人于2025年04月15日对第43287941号“DRACARYS”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享有著作权的知名热播电视剧《权利的游戏》中知名角色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她的龙下达的喷火指令“DRACARYS”完全相同。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必定会不当利用申请人及其热播剧和剧中所独创的知名角色指令“DRACARYS”(龙焰)的知名度,侵犯申请人享有的在先商品化权益,并对公众造成混淆和误认。2、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极易导致消费者对其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从而损害申请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争议商标应予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网页介绍;
2、申请人中文官网对于申请人介绍;
3、国家图书馆科技查新中心出具的有关“HBO”频道、作品及申请人发展历程、模式的报道等;
4、“HBO”媒体报道、排名情况;
5、《权力的游戏》网页介绍、版权证书、播出资料、获奖情况、宣传海报、百度搜索结果、相关媒体报道等;
6、网页公证书;
7、在先案例;
8、“DRACARYS”搜索结果、“龙焰”的网络介绍、报道;
9、争议商标的撤销复审案件中的相关材料等。
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9年12月24日向我局提出注册申请,2020年9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类唇膏等商品上。争议商标经撤销三年不使用程序及撤销复审程序被我局决定在“1.唇膏;2.美容面膜;3.成套化妆品;4.香水;5.眉笔;6.口红;7.洗面奶”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在“1.牙膏;2.香;3.香精油”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上述决定已生效。该项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第九条为总则性规定,其精神已体现在《商标法》其他具体条款中,本案将依据其他具体条款进行审理。
一、申请人称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其在先商品化权益。但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DRACARYS”作为电视剧《权利的游戏》中知名角色特有的标示性指令因具有一定知名度而不再单纯局限于该电视剧剧情,而与特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主体或商业行为相结合,相关公众将其对于该电视剧的认知和情感投射于角色指令之上,并对于与其结合的商品或服务产生移情作用,使得申请人据此获得角色指令以外的商业价值与交易机会。故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在唇膏等商品上未损害申请人的在先商品化权益,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二、争议商标文字并不带有欺骗性,不会使公众对商品的来源等特点产生误认。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之情形。
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主要解决的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行为。本案中,申请人并未提交争议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存在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或恶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证据,故申请人该项主张,我局不予支持。
此外,申请人的其他主张亦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