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ZUMEDIA INC.
委托代理人: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853077号“TEAM FATSU”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在第14、16、18、20、21、25、28类商品上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817451号(第14类)、国际注册第1817451号(第16类)、国际注册第1817451号(第18类)、国际注册第1800480号(第24类)、国际注册第1817451号(第20类)、国际注册第1800480号(第21类)、国际注册第1800480号(第25类)、国际注册第1817451号(第25类)、国际注册第1800480号商标(第28类)(以下依次称引证商标一至九)所有人的名义、地址经核准已变更,变更后的名义、地址与申请人的名义、地址均一致,上述商标现为同一主体所有,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8,16,20,28,21,14,25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