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4697238号“阿基米德”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阿基米德 4697238

阅读:164937 2026-06-20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雅特明特股份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白金成 申请人因第4697238号“阿基米德”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5]第Y023877号决定,于2025年06月26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白金成提交的在2021年10月15日至…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雅特明特股份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白金成

  

  申请人因第4697238号“阿基米德”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5]第Y023877号决定,于2025年06月26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白金成提交的在2021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4日(以下称指定期间)期间的使用证据可以证明复审商标在“灯”等核定商品上进行了有效的商业使用,与其属同一种或相类似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因此,复审商标不予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并未发现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进行过有效的商业使用,且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未交由申请人进行质证,请求交由申请人进行质证。综上,复审商标应当予以撤销。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以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调取了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商标程序中的案件卷宗,并将被申请人提交证据的副本交换于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商标程序中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形式):1、商标许可授权书;2、产品图片;3、销售合同、发票;4、参展合同、发票、展会照片;5、厂房照片;6、宣传图片。

  针对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申请人提出的质证意见认为,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复审商标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综上,请求将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经复审查明:1、复审商标于2005年6月3日由王秀智申请注册,于2008年3月28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1类“照明器;灯;照明灯(照明灯笼);照明器械及装置;顶灯;安全灯;节日装饰彩色小灯;圣诞树电灯;路灯;舞台灯具”商品上,后经续展,商标专用期自2008年3月28日起至2028年3月27日止。另,复审商标于2016年11月20日由王秀智转让给本案被申请人白金成。

  2、申请人提交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

  3、被申请人证据1的商标许可授权书显示被申请人授权中山市阿基米德高科照明有限公司使用复审商标,标注的授权日期为“2016年11月至长期”。

  4、被申请人证据3的销售合同标有复审商标,销售方为中山市阿基米德高科照明有限公司,商品名为“户外灯”,合同与发票标注的日期在指定期间内。

  5、被申请人证据4的参展合同显示购买方为中山市阿基米德高科照明有限公司,合同与发票标注的日期在指定期间内,展会照片中标有复审商标。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且商标的使用应该是在该商标指定商品上的使用。本案焦点问题为复审商标在指定期间在复审商品上是否进行了商业使用。本案中,被申请人提交的商标许可授权书(证据1)可以证明被申请人与中山市阿基米德高科照明有限公司的商标许可使用关系;被申请人提交了在指定期间内的被授权方销售合同、参展合同、发票等证据,其中销售合同标有复审商标,商品名为“户外灯”;加之被申请人提交的产品图片、展会照片、厂房照片、宣传图片等加以佐证,本案证据可以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在“灯”等核定商品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鉴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其余复审商品与“灯”商品属于类似商品,因此,复审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可予以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6月20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4697238号“阿基米德”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阿基米德 4697238》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227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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