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注册第G1667636号“LG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LG及图 G1667636

阅读:55657 2025-06-13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LG CORP. 委托代理人:中原信达知识产权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667636号“L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放弃申请商标在第42类“平面设计”服务上申请复审,仅针对第42类其余指定服务及第9、41、44类全部服务与商品申请复审,因此第32144…

  申请人:LG CORP.

  委托代理人:中原信达知识产权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667636号“L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放弃申请商标在第42类“平面设计”服务上申请复审,仅针对第42类其余指定服务及第9、41、44类全部服务与商品申请复审,因此第3214479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十二)不再对申请商标构成在先权利障碍。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962396号“L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97591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981788号“L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4058113号“LG;LIFE'S GOOD”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4740216号“LG”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4740217号“L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第6733401号“LG”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第7488053号“L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八)、第7490501号“LG”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九)、第966676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第9666776号“L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一)、第4932084号“L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二)、第9145051号“L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三)、第966676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四)、第9666771号“L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五)、第966676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六)、第9666770号“L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七)、第4932524号“G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八)、第136626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九)、第5543001号“LG Chem”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十)与本案申请人为同一主体,这些引证商标与申请商标之间不存在权利冲突。申请商标与第1882355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十一)在构成要素、含义、显著识别部分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未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援引了已获准注册的与本案近似的案例,根据审查一致原则,申请商标应予以核准注册。申请人已向WIPO提交商品限定申请,已将与“代币和元宇宙”相关的商品改为规范商品。申请人与引证商标一至二十的所有人为相同主体。韩国已经用基于道路名称的地址系统取代了基于地块的地址系统,新地址和旧地址将暂时同时使用,两种地址均为依法有效的。因此,以上引证商标不构成对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经查,引证商标二十一的权利状态不稳定,恳请暂缓本案审理待上述引证商标权利确定后再审理本案。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举证案例、申请人向国际局提交在中国限定商品和服务的申请表及翻译、韩国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申请人新旧地址一致的证明文件、引证商标二十一的商标信息页和流程页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

  1、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二十一经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审理决定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提供娱乐设施;游戏器具出租;游戏厅服务;娱乐服务;培训;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服务上的注册予以维持,在其余服务上予以撤销,该决定已生效。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二十的所有人为同一权利主体,即本案申请人。

  3、申请商标原指定的第9类与“代币和元宇宙”相关的商品不属于我国《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接受的商品名称,申请人已向WIPO提交商品限定申请。至本案审理时,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经限定后与“代币和元宇宙”相关的商品已被删除。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二十的所有人均为申请人,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二十之间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十一、二十二在整体构成、呼叫和视觉效果上有明显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故上述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第9类可下载的多媒体文件;可下载的影像文件等商品符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可下载的多媒体文件;可下载的影像文件等复审商品、第41类在线提供的远程学习服务;远程学习服务等复审服务、第42类设计三维显示器;虚拟现实软件的开发等复审服务、第44类提供医学领域的信息;通过互联网提供的医学信息服务等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6月13日

本文《关于国际注册第G1667636号“LG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LG及图 G1667636》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217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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