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CONSORTIUM FOR COMMON FOOD NAMES HOLDINGS INC.
委托代理人:北京如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原异议人:帕马森-雷加诺奶酪协会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国际注册第1577942号“PARMESAN CCFN 及图”商标(以下称被异议商标)异议一案,不服我局(2023)际异字第0000119324号不予注册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被异议商标的国际放弃申请已被核准。
我局认为,由我局上述查明事实可知,被异议商标已因放弃而失效,本案审理基础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