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新西兰春天羊乳制品有限责任合伙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蓝河乳业有限合伙公司
委托代理人: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异议人新西兰春天羊乳制品有限责任合伙公司对被异议人蓝河乳业有限合伙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98期《商标公告》第62375530号“BLUERIVER SPRINGGOAT”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BLUERIVER SPRINGGOAT”指定使用于第29类“羊奶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经国际注册并领土延伸至中国受保护的第1309918号“SPRING SHEEP”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的“乳制品;牛奶和牛奶制品,包括以牛奶为主的饮料”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虽属类似商品,但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如予并存使用在类似商品上,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24620368号“春天羊”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人工授精用精液”。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及消费对象等方面差异较大,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引证第24620369号“春天羊”商标在异议程序中已被我局依法不予核准注册,故其不构成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抢注其商标,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62375530号“BLUERIVER SPRINGGOAT”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