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53056421号“DJMSEYO PANTONE 429 C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DJMSEYO PANTONE 429 C及图 53056421

阅读:110837 2024-12-31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深圳阿卡莱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永华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德技创新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3年12月22日对第53056421号“DJMSEYO PANTONE 429 C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40735320号“SEYOm…

  申请人:深圳阿卡莱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永华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德技创新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3年12月22日对第53056421号“DJMSEYO PANTONE 429 C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40735320号“SEYOmed”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2、申请人与广东金豪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金豪漾公司)为关联公司,被申请人的监事及实际控制人曾经是金豪漾公司的监事,且被申请人与金豪漾公司曾就“SEYO”品牌产品有业务往来关系,被申请人明知金豪漾公司独家经销“SEYO”美容仪器及护肤品,仍在类似商品上抢注完全包含“SEYO”标识的争议商标。3、争议商标与金豪漾公司在先使用并在美容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SEYO”商标构成了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4、被申请人具有搭便车、傍名牌的恶意企图。被申请人不以使用为目的 ,恶意抄袭、复制他人商标。综上,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在先注册商标详情页截图;申请人与金豪漾公司的股权关系截图、引证商标转让公告页;金豪漾公司经销“SEYO”美容仪器及护肤品的证书;被申请人与金豪漾公司合资设立的蛋壳物联公司股东信息截图;金豪漾公司部分荣誉证书及媒体报道;被申请人企业信息;申请人企业信息;独家经销授权书;金豪漾公司与被申请人签订的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商品销售单;产品图片;备案页面及专利证书;被申请人商标详情、百度检索结果等。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1年1月17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21年9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0类“按摩器械”等商品上。

  2、申请人的引证商标的申请日期和初步审定日期均早于争议商标的申请日期,核定使用在第10类“按摩器械”等商品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我局认为,根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本案审理如下:

  一、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均包含“SEYO”,在字母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使用在上述类似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或者争议商标系被申请人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四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情形。

  鉴于我局已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保护了申请人的在先已注册商标权利,故本案不再适用《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进行审理。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本文《关于第53056421号“DJMSEYO PANTONE 429 C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DJMSEYO PANTONE 429 C及图 53056421》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98502.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