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63202381号“元境生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元境生生 63202381

阅读:107034 2024-02-21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元境生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2]第0000368528号《关于第63202381号“元境生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诉前化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诉前调解阶段结束通知书,原告撤诉。该通知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

  申请人:元境生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2]第0000368528号《关于第63202381号“元境生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诉前化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诉前调解阶段结束通知书,原告撤诉。该通知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本案审理之时,第61335318号商标、第61560127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三)经异议决定不予注册,故上述引证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第61470619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商品未构成类似商品,故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2月21日

本文《关于第63202381号“元境生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元境生生 63202381》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96358.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