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昆山市蔡鲜生水产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郑州天合地润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4021666号“阳澄周末”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8765706号“阳澄周末”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核准注销。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核准注销,故其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