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诺可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东莞市德佰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全洲(北京)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3年07月03日对第21661616号“泛龙”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3125653号“龙牌及图”商标、第5443945号“龙牌”商标、第4266768号“龙牌”商标、第5409040号“泰和龙”商标、第5409026号“北新龙”商标、第14005159号“轻质龙”商标、第14005168 号“极品龙”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七)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2、争议商标构成对申请人已为公众所熟知的引证商标一、二的摹仿,易误导公众,损害申请人的知名商标权益。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等规定,申请人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
1、申请人百度百科介绍;
2、相关荣誉证据;
3、申请人商标信息;
4、关于申请人商标知名度的相关证据;
5、申请人主要财务信息;
6、广告合同及发票;
7、申请人龙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材料;
8、龙牌十大品牌排行网的排名情况;
9、申请人经典项目;
10、相关裁决书及维权材料等;
11、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信息等。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引证商标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均不成立。综上,请求维持争议商标注册。
被申请人提交了争议商标使用材料等证据。
申请人主要质证意见与申请理由基本一致。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6年10月24日申请注册,经异议程序于2019年2月21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6类“金属桶;金属包装容器;金属焊丝;金属托盘;金属隔板;金属喷嘴;金属筒仓;包装和打包用金属箔;五金器具;集装箱”商品上。
2、引证商标一至七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核准注册。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在第19类商品上,引证商标二至七核定使用在第6类商品上。至我局审理本案时,上述商标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在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和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本案争议商标获准于2013年《商标法》施行期间,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本案的相关程序问题适用2019年《商标法》。根据当事人理由、证据及查明事实,我局对本案焦点问题审理如下:
一、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故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至七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包装和打包用金属箔;金属筒仓;金属隔板;五金器具”商品与引证商标二至七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至七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或存在特定联系,从而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金属喷嘴;金属托盘;金属桶;金属包装容器;集装箱;金属焊丝”商品与引证商标二至七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故在上述商品上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至七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上述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之情形。鉴于我局已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争议商标在“包装和打包用金属箔;金属筒仓;金属隔板;五金器具”商品上与诸引证商标是否存在权利冲突的问题进行了审理,并在上述商品上已对申请人商标予以保护。因此,在上述商品上本案不再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进行审理。
本案中,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虽可证明引证商标一、二具有一定知名度,但鉴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金属喷嘴;金属托盘;金属桶;金属包装容器;集装箱;金属焊丝”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石膏板、轻钢龙骨等商品关联性较弱,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不易误导公众,致使申请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故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在上述非类似商品上未构成《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所指情形。
申请人其他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照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2019年《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在“包装和打包用金属箔;金属筒仓;金属隔板;五金器具”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