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1027501号“EDISON及图(指定颜色)”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EDISON及图(指定颜色) 11027501

阅读:33196 2024-08-13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伊顿电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如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艾笛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被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1]第0000345012号《关于第11027501号“EDISON及图(指定颜色)”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伊顿电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如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艾笛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被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1]第0000345012号《关于第11027501号“EDISON及图(指定颜色)”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2)京73行初字第1517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维持被诉决定。被申请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行终846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判决及我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二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艾笛森公司提交的商标授权使用合同载明其授权东莞艾迪森光电有限公司、扬州艾迪森光电有限公司使用复审商标,授权期限包含指定期间。东莞艾迪森光电有限公司、扬州艾迪森光电有限公司与案外人签订的《购销合同》上显示有复审商标及商品名称“LED模组”等,并有银行电子回单、发票等相佐证。经公证的“艾迪森光电”、“广州国际照明展览会”等微信公众号文章截图上显示有复审商标及相关照明产品,文章发表时间在指定期间内,并有展览会合同、照片等相佐证。经公证的相关网络媒体报道截图上显示有复审商标及LED照明等内容。专项审计报告、产品合格证等亦显示有复审商标。虽然复审商标与第3538213号“EDISON及图”商标接近,但二者存在字母“D”左上角闭合与否的区别,上述证据中体现的标识可以指向复审商标。综合考量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复审商标于指定期间在“LED模组”等照明产品上进行了宣传与销售。“LED模组”并非规范的商品名称,但依据其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看属于“发光二极管(LED)”商品的一种,故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复审商标在“发光二极管(LED)”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鉴于“发光二极管(LED)”商品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发光二极体;半导体元件;光电感应器;灯光调节器(电)”商品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属于同一类似群组或存在交叉检索关系,彼此构成类似商品,故在案证据能够维持复审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的注册。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重新审理认为,本案焦点问题为被申请人在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内是否在复审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上对其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鉴于复审商标使用的指定期间跨越2019年11月1日,故本案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适用现行《商标法》。

  本案中,综合考量被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授权使用合同、购销合同及发票、经公证的微信公众号文章截图、经公证的相关网络媒体报道截图、专项审计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证据,可以证明复审商标于指定期间在“LED模组”等照明产品上进行了宣传与销售。“LED模组”并非规范的商品名称,但依据其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看属于“发光二极管(LED)”商品的一种,故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复审商标在“发光二极管(LED)”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鉴于“发光二极管(LED)”商品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发光二极体;半导体元件;光电感应器;灯光调节器(电)”商品构成类似商品,故在案证据能够维持复审商标在全部商品上的注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8月13日

本文《关于第11027501号“EDISON及图(指定颜色)”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EDISON及图(指定颜色) 11027501》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90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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