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香港老爷车伟林国际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嘉兴市环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广州觅想贸易有限公司
异议人香港老爷车伟林国际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广州觅想贸易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37期《商标公告》第48989521号“图形”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图形”指定使用在第25类“手套(服装);服装;成品衣;内衣;婴儿全套衣;防水服;鞋”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909203号、第3028282号“图形”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帽;裤子”等,双方商标视觉效果不同,整体区别明显,因而未构成近似商标,如予并存并使用在类似商品上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在“服装”商品上注册的“老爷车及图”商标虽曾获得《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但鉴于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整体区别明显,因此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应不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也不会对异议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抄袭、摹仿其引证商标并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48989521号“图形”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