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CERTIFIED GUARANTY COMPANY, LLC
委托代理人:上海方旭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742382号“CGC CARD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7019099号、第12445748号、第12445746号、第63855020、第57267631号、第50252859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六)在主要识别部分、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不相近,消费者不易产生混淆误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六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2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