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棒球主盟资产公司
委托代理人:西盟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河北一比一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3年10月30日对第4608189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经我局作出的商评字(2024)第100889号《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予以宣告无效(详见2024年9月13日第1903期《商标公告》),该裁定已生效。
我局认为,鉴于争议商标已被生效裁定予以宣告无效,故本案予以结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