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南通市博勋工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麦创智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万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4月30日对第22720038号“Vanbo”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经我局商标撤三字[2022]第W090336号关于第22720038号第28类“Vanbo”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撤销公告刊于第1833期《商标公告》。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