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赛博尔演变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方圆嘉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630157号“CYBER evolve into及图(指定颜色)”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我局认为,驳回决定引证的第54081324号商标的注册申请经驳回复审已被我局依法予以驳回,现该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故申请商标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