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思希斯沃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思朴知识产权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488619号“SXSW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23485402号图形商标、第7913647号“ZIKO ZIKO FASHI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在字母构成、呼叫、整体外观方面存在区别,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