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3659264号“ASIAN TIGERS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ASIAN TIGERS及图 23659264

阅读:83413 2023-09-28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深圳市虎牌国际搬家运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铭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泛骏华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3659264号“ASIAN TIGERS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2]第Y034058号决定,于2022年11月25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深圳市虎牌国际搬家运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铭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泛骏华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3659264号“ASIAN TIGERS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2]第Y034058号决定,于2022年11月25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泛骏华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查我局认为,泛骏华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货运车图片、外包装图片、工服图片、宣传推广截图、印刷品采购发票、工服采购发票、货运车采购发票、推广服务合同、推广服务费发票及货运服务费发票等证据可以证明注册人于2019年04月12日至2022年04月11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内在“运输、货物贮存”核定服务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与其属同一种或相类似服务上的注册予以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深圳市虎牌国际搬家运输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第23659264号第39类“ASIAN TIGERS”注册商标不予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通过调查未发现被申请人使用复审商标情形。申请人请求对被申请人提交证据进行质证。综上,请求撤销复审商标注册。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被申请人一直使用复审商标,申请人提起撤销申请具有恶意。综上,请求维持复审商标注册。

  经查,被申请人在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阶段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相关案件资料;

  2、合同、发票;

  3、实物实景照片;

  4、相关活动报道;

  5、相关推广证据。

  我局将被申请人在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阶段提交证据寄送给申请人,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质证意见。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7年04月19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18年04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9类搬运;货物递送;运送家具;运输;货物发运;搬迁;汽车运输;空中运输;货物贮存;电子数据或文件载体的物理储藏服务上。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被申请人在案提交了多份合同、发票,所涉交易发生在指定期间内,所涉服务为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结合被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活动报道、网络宣传等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证明“ASIAN TIGERS及图”商标在运输、货物贮存服务上进行了使用。综合考虑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各项服务的关联性,复审商标在其全部核定服务上均应予维持注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的注册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9月28日

本文《关于第23659264号“ASIAN TIGERS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 ASIAN TIGERS及图 23659264》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67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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