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52579号“万代福 WANDAIFU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万代福 WANDAIFU及图 30452579

阅读:139430 2020-08-21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异议人:麦当劳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北京万代福饮品有限公司 异议人麦当劳公司对被异议人北京万代福饮品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37期《商标公告》第30452579号“万代福 WANDAIFU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

  异议人:麦当劳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北京万代福饮品有限公司

  异议人麦当劳公司对被异议人北京万代福饮品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37期《商标公告》第30452579号“万代福 WANDAIFU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万代福 WANDAIFU及图”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9类“破冰;航空器出租;停车场服务;货物贮存;潜水钟出租;配水;旅行陪伴”。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2484324号、第380146号、第147685号、第10072648号“M图形”、第147684号、第769010号、第147679号“MCDONALD'S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分别为第29类“鱼;家禽食品”等、第30类“肉制三明治;猪肉三明治”等、第32类“果汁;不含酒精的饮料”等、第39类“货物递送;包裹投递”等、第42类“餐馆服务业;自助食堂”等、第43类“餐馆服务”。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均有其各自不同的生产销售领域、功能用途、消费服务对象等,不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然而,异议人注册并使用在“快餐馆”服务上的“MCDONALD'S及图”商标经长期使用与广泛宣传已为我国相关公众熟知,曾获得《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该商标图形在构图要素、设计方式上几近相同,仅朝向不同,已构成对异议人为公众熟知商标的摹仿,如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并使用在其指定商品上,易误导公众,致使异议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0452579号“万代福 WANDAIFU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关键词
商标异议 决定书
本文《第30452579号“万代福 WANDAIFU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万代福 WANDAIFU及图 30452579》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6406.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