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93157号“新新瓜子”商标部分不予注册的决定 新新瓜子 21593157

阅读:80742 2020-02-24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异议人: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宋海英 委托代理人: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人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宋海英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01期《商标公告》第21593157号“新新瓜子”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

  异议人: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宋海英

  委托代理人: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人车好多旧机动车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宋海英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01期《商标公告》第21593157号“新新瓜子”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新新瓜子”指定使用于第35类“寻找赞助;广告”等服务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7664012A号“瓜子二手车”、第17664031A号“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商标核定使用于第35类的“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等服务上。虽然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服务对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属于类似服务,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可不判为近似商标,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7664688A号“瓜子”商标核定使用于第35类的“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等服务上。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替他人推销;广告;市场营销;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进出口代理;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人事管理咨询;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会计”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服务对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属于类似服务,被异议商标“新新瓜子”完整包含异议人的引证商标“瓜子”,且未形成明显区别于引证商标的新含义,双方商标可判为近似商标。因而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使用在上述类似服务上,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如予并存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其他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被异议商标使用在非类似服务上,可以起到区别服务来源的作用。异议人另称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第21593157号“新新瓜子”商标在“替他人推销;广告;市场营销;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进出口代理;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人事管理咨询;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会计”服务上不予注册,在其余服务上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关键词
商标异议 决定书
本文《第21593157号“新新瓜子”商标部分不予注册的决定 新新瓜子 21593157》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6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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