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黄金智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秦杰
申请人于2021年05月31日对第38313073号“蒙娜利奥”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9年5月20日提出注册申请,经异议决定于2021年5月14日准予注册,核定使用在第6类“金属丝网;金属锁(非电)”商品上,商标专用期至2030年1月13日。
2、被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9日对争议商标提出了注销申请,经核准已被注销,并于2021年12年27日予以注销公告。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