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54117319号“长江协同创新科技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长江协同创新科技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及图 54117319

阅读:114089 2022-04-18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长江协同创新科技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陕西斯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4117319号“长江协同创新科技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3470322号“长江日报”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生效,不…

  申请人:长江协同创新科技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陕西斯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4117319号“长江协同创新科技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3470322号“长江日报”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生效,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64147号“长江”商标、第6037158号“长江”商标、第16982835号“长江软件园YANGTZE SOFTWARE PARK”商标、第17498743号“长江商学院”商标、第19896433号“长江”商标、第19896628号“长江证券CHANGJIANG SECURITIES”商标、第19003260号“长江湿地公园CHANGJIANG WETLAND PARK”商标、第17498913号“长江商学院CKGSB”商标、第6692301号“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第11559717号“长江商学院校友会”商标、第4569508号“长江证券CHANGJIANG SECURITIES”商标、第6692304号“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第21422800号“长江1000”商标、第21422808号“长江2000”商标、第9308094号“长江乐器YANGTZE RIVER”商标、第12054994号“长江商学院”商标、第12067795号“长江商学院CKGSB CHEUNG KONG GRADUATE SCHOOL OF BUSINESS”商标、第11779965号“长江国际论坛URIF ELICC”商标、第38506469号“长江国际航运金融港YANGTZE RIVER INTERNATIONAL SHIPPING AND”商标、第28936354号“长江出版社”商标、第17966883号“长江新闻号”商标、第19003655号“长江湿地公园CHANGJIANG WETLAND PARK”商标、第12409404号“长江当代美术馆”商标、第6355574号“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第37347434号“长江音乐广场”商标、第37347439号“长江音乐厅”商标整体存在一定区别,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共存一般不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第36类、第41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4月18日

本文《关于第54117319号“长江协同创新科技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长江协同创新科技研究院(苏州)有限公司及图 54117319》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52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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