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杭州贝咖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义乌市知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6569072号“babycare kid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各商标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我局决定予以撤销注册,上述引证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