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MICROSOFT CORPORATION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602541号“S SERIE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在第42类服务上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600376号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812期《商标公告》上,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2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