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刘翠勇
委托代理人:昆明智多星知识产权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重庆三合药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重庆顾迪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0488086号“三合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Y033361号决定,于2019年12月24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人于2020年07月21日向我局提交了《撤回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撤回理由为:自行协商解决相关事宜,请求撤回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