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8039727号“暴龙”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暴龙 18039727

阅读:128374 2020-07-28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欧标海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广宇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9月23日对第18039727号“暴龙”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及质证意见: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3186667号“暴龙”…

  申请人: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欧标海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广宇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9月23日对第18039727号“暴龙”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及质证意见: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3186667号“暴龙”商标、第3192360号“BOL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BOLON”是申请人具有知名度的驰名商标,争议商标抢注申请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驰名商标,侵犯申请人商标专用权。三、除申请人商标外,被申请人大量恶意摹仿他人知名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依据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等相关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宣告无效。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

  1.第10055201号商标不予注册决定书;

  2.“暴龙BOLON”品牌广告投入情况;

  3.2015-2018年部分国外报关单;

  4.2016-2019年申请人国内销售合同及发票;

  5.申请人获得部分荣誉;

  6.国家图书馆查询“暴龙BOLON”眼镜相关资料;

  7.申请人工厂公司照片及申请人参与公益活动部分照片等。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两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不具有恶意,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提交了第18039727号商标准予注册决定书、其他含有“暴龙”商标注册信息列表等作为主要证据。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5年10月10日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后,经异议决定于2018年6月14日核准注册在第9类衡器等商品上,现为有效注册商标。

  2.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引证商标一、二在第9类眼镜等商品上已经核准注册,现为申请人有效注册商标。

  3.申请人使用在太阳镜商品上的“BOLON”商标于2015年8月10日在商标异议案件中被认定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和申请人证据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日期早于2019年11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仍适用2019年《商标法》。诚实信用原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精神在2013年《商标法》其他条款的具体规定中有所体现,我局将适用2013年《商标法》的相关条款对本案进行审理。

  申请人称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衡器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眼镜等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共存于市场不易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称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对其在类似商品上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驰名商标的抢注。虽然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其“BOLON”商标在眼镜商品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但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衡器等商品与申请人主张“BOLON”商标赖以知名的眼镜商品关联性较弱,且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已经将“暴龙”商标在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衡器等或与之类似商品上经过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和第三十二条“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情形。

  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系被申请人以欺骗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故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所指情形。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2019年《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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