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东南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贵都商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2136388号“小璐 XIAOLU”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的注册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11月03日
申请人:广东南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贵都商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2136388号“小璐 XIAOLU”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的注册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