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瑞基特•戈尔曼(海外)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赵国盛
申请人于2020年1月22日对第5702432号“DATTEL”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19年11月13日,在本案审理之时,争议商标因专用权期限届满未续展已无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12月06日
申请人:瑞基特•戈尔曼(海外)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赵国盛
申请人于2020年1月22日对第5702432号“DATTEL”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19年11月13日,在本案审理之时,争议商标因专用权期限届满未续展已无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