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科纳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安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朱海波
申请人于2019年12月19日对第13132692号“农标普瑞纳NBPRN”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争议商标在撤销三年未使用程序中已被我局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见第1720期《商标公告》)。
我局认为,鉴于争议商标已被依法撤销,故本案已无审理之必要。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